为保存永顺县地方文化,丰富馆藏内容,更加妥善收藏、保护、开发、利用地方历史文化资源,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开展地方文献资料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地方史志:包括县志、乡镇志、村志、部门行业志、党史、年鉴、地图、画册、图像、地名录、文史资料、年报、资料汇编等文献及音像、电子制品等。
(二)人士著述:包括原籍永顺县或曾在永顺县任职、居住的各个时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著述、声像资料、生平传记、字画、手稿等。
(三)地方资料:永顺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及个人编撰或绘制涉及本地内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出版物和资料。
(四)非图书资料:反映永顺县各时期的各种图片、书法、绘画作品、音像制品等非图书资料。
二、征集方式及管理
本次征集采取捐赠的形式进行。
1.拟捐赠单位将赠送的作品或文献直接交送或邮寄到永顺县图书馆。
2.有捐赠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致电永顺县图书馆,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按约上门征集。
3.如有捐赠意向的资料为孤本,图书馆复印后可归还原件。
4.征集管理:所有捐赠者或单位,永顺县图书馆授予《收藏证书》以作纪念。所捐文献资料,永顺县图书馆登记备案,并将开辟专柜妥善保存。
联系方式:办公室 5223597
18074366976(刘主任)
地址:永顺县灵溪镇古正街260号(县幼儿园旁边)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