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戏是一种表演特别的民间小型戏剧艺术,无管弦乐伴奏。唱完一段后由击乐作间奏,演唱时四句为一段。多属5、5、75句式。如《山伯访友》句中唱词:“山伯把马上,扬鞭扭住缰。八字朝门白粉墙,就是祝家庄。清同治年间贡生彭勇行曾在《笃庆堂文集》中赞曰:“村村灯戏闹元宵,香扇翩翩手慢摇,月上东山人未睡,歌声听唱《雪花飘》”。可见灯戏在永顺县境内流行久远。据传灯戏起源于唐代京都,后来经不断加工逐渐演化成具有地方民族艺术风格的民间戏剧。
旧时灯戏无正规科班,明末清初时期演化为二人对唱的形式,若有人家老人祝寿,造房上梁,新生儿满月酒等婚丧喜庆,便有灯戏艺人登堂演唱,如新居落成,二人便扮成送子观音,演唱一些吉祥如意歌词。这种演唱没有固定的词,一般都是临场杜撰,一般很讲究押韵。每年的腊月和次年的正月是灯戏艺人最活跃的时间,进入村寨,腊月叫送春,正月恭贺新喜,这种活动一般持速一个月时间,这段时间家家都会给演唱者赏人钱物。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灯戏这一民间唱曲被搬上舞台,开始唱小折子戏彩唱并配有锣鼓、钹伴奏。如《土台赠银》、《狄青欢花》、《陈春生投水》、《周渔婆打渔》这些小戏易懂,演员人数少,一家一户要演戏,接待方便,四、五十年代便有家庭戏班,活跃在广大农村深受农民欢迎,特别是解放初期在永顺流行甚广。
灯戏这一民间戏曲,通俗易懂,具有鲜明的地方民族特色,是土家族文化创作的结晶,极具土家族和地方戏曲文学式样,对研究土家族历史文化和社会演变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对中国民间戏曲文化的发展有作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