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日前公布,明确了该领域2021年至2025年的14项重点任务,包括建设20个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实现60至70处大遗址对外开放;建设10至15处高水平遗址博物馆等……提出到2025年大遗址保护利用总体格局基本成型。
什么是大遗址?
参照《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大遗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及文化景观。
据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共同印发《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正式启动大遗址保护工程。国家文物局连续制定实施了“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大遗址保护专项规划,初步形成了以150处大遗址为支撑的大遗址保护格局,大运河、丝绸之路和良渚、殷墟、老司城、元上都等7处大遗址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明确“十四五”大遗址保护利用重点任务
《规划》采用定性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14项重点任务。
推动“中华文明探源”研究国际化,组织出版《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系列丛书》;持续培育“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开展多学科、跨地区合作研究,集中力量解决重大历史问题;搭建“全国大遗址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完成100处重要大遗址基础信息采集;编辑出版20至30部重要大遗址考古报告;重点支持浙江、河南、山东、四川、西藏、重庆、陕西、青海、新疆等地建设20个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优先支持边疆地区实施大遗址抢救保护;实现60至70处大遗址对外开放;形成10至15条研学实践精品线路;建设10至15处高水平遗址博物馆;力争建成3至5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智慧园区;打造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化艺术周;标识一批纵横国土、串联古今、维系统一的国家遗产线路;持续建设西安、洛阳、曲阜等大遗址保护利用片区;打造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
2025年大遗址保护利用总体格局基本成型
《规划》提出,到2025年,大遗址保护利用总体格局基本成型。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总体安全,大遗址考古研究、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教育休闲、传承创新、传播交流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中国特色大遗址保护利用理论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彰显。
加强大遗址考古工作
《规划》要求,加强大遗址考古工作,深入推进中华文明探源研究、“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支持重要大遗址编制中长期考古工作计划,系统持续开展考古测绘、调查、勘探和发掘,搭建全国大遗址基础信息数据平台。
深化理论制度研究与科技应用,重点开展大遗址价值标准、预防性保护、权益分配,以及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文物补偿、土地增减挂钩等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遗址保护利用理论制度体系。
实施大遗址综合保护工程,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城乡建设需求,统筹开展文物本体抢救保护、文物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和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实现大遗址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综合保护。
侧重利用好150处大遗址
11月18日,国家文物局官方微信宣布印发《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简称《规划》),规划力争到2025年,大遗址保护利用总体格局基本成型。全国共有145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遗址及5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遗址,入选“十四五”时期大遗址保护利用规划。
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遗址,包括北京3处,河北7处,山西5处,内蒙古4处,辽宁3处,吉林4处,黑龙江2处,上海1处,江苏7处,浙江8处,安徽6处,福建4处,江西5处,山东10处,河南16处,湖北6处,湖南4处,广东3处,广西3处,重庆1处,四川5处,贵州2处,云南2处,西藏3处,陕西15处,甘肃3处,青海2处,宁夏2处,新疆9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遗址,包括长城、大运河、秦直道、蜀道、明清海防等5处。
《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更加关注利用工作。在基本原则中提出合理利用、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等原则,明确了利用的方向和要求。《规划》提出了“提升大遗址展示利用水平”“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质量发展”两项主要任务,并且吸纳已有经验做法,如举办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化艺术周、建设一流遗址博物馆、实施大遗址研学精品工程等,促进大遗址展示利用从强调开放数量,转变为重视开放服务质量和效果。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重大创新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大遗址保护利用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模式,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重大创新。《规划》为确保“十四五”期间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提供了规划保障。
《规划》立足大遗址保护利用现状和主要问题,提出坚持国家属性、考古支撑、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等基本原则,具有四个特点:第一,强化国家属性。第二,对接上位规划和重大政策。第三,着力夯实基础工作。第四,推动更高水平展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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