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湘西州人民政府下发通知,正式核定公布喜鹊营遗址等31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五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包括喜鹊营遗址等古遗址2处、花桥土司墓群等古墓葬2处、吴自发故居等古建筑15处、糯梯乡苏维埃旧址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0处、塔泥湖雷打岩碑刻等石刻2处。这次公布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既是湘西历史变迁的亲历者与见证者,也是研究湘西历史、文化、民族史的宝贵实物资料。
第五批州保单位田君健故居
湘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留存于地上地下的文物十分丰富。此前全州共有不可移动文物数量1500余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3处、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00余处。近年来,湘西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文物保护的政策文件。为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和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从2019年10月开始,州文旅广电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经过专家现场考察、编制申报文本等前期工作,遴选了一批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石刻类文物,经过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推荐名单。同时根据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第五批州保单位塔泥湖雷打岩碑刻
州人民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努力开创全州文物工作新局面。
第五批州保单位辛女祠
新一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后,湘西州已初步形成梯次合理、结构科学的文物保护体系,这必将大大增加全州文物保护的深度和广度,使更多的珍贵文物资源纳入国家法律保护范畴,得到有效保护;同时有助于更好的展现文物的社会功能,做到讲好文物故事,让文物活起来,充分发挥其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的作用。
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五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31处)
作者:周密
编辑:杨思思